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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第一章:物權編對銀行業(yè)務的影響及法律風險應對
1.擔保物權
1.1抵押權的追溯力
1.2新增加“將有的應收債權”作為新的質(zhì)權種類
1.3金融債權轉讓的限制性約定不得對抗第三人
1.4抵押權轉移登記不影響抵押權取得,有效減低金融資產(chǎn)處置風險
1.5動產(chǎn)的擔保制度,方便權利人查詢,大幅降低交易成本
1.6穩(wěn)定了當事人對流押、流質(zhì)條款后果的預期
2.合同
2.1關于保證擔保的獨立性
2.2一般保證人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的情形變化
2.3關于保證期間
2.4一般保證的訴訟時效
2.5第三人加入債務對保證人的保證責任的影響
2.6連帶共同保證中,保證人代償后,能否要求其他保證人承擔應當承擔的份額
2.7保證人的追償權與代位權
第二章:合同編對銀行業(yè)務的影響及法律風險應對
1.合同的訂立
1.1銀行未按照公平原則制定格式合同及未盡合理提示義務的法律風險
1.2格式條款無效的常見情形
1.3銀行在擬定格式合同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2.合同的履行
2.1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義務的法律效力?對其他連帶債務人的影響
2.2債權人免除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的法律后果,其他連帶債務人能否要求免責
2.3《民法典》第522條和523條關于“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和“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如何理解?在信貸業(yè)務中如何運用?
2.4借款人能否依據(jù)情勢變更原則要求解除合同、延期還款或減免利息
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3.1債務人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按照什么順序履行:先還息還是先還本?
3.2關于合同解除的法律問題
3.3思考:合同解除和合同終止的關系?
3.4思考:借款人死亡,借款合同終止嗎?
課程要點:
1.深度解析《民法典》對銀行及相關主體的行為產(chǎn)生的深刻影響,在工作中正確理解與適用《民法典》,并防范相應的法律風險
2.幫助您快速學習和掌握《民法典》,系統(tǒng)性掌握《民法典》的精髓,快速提升實務運用技能
報名說明:
1.持證人:符合條件前50位報名的學員可獲2學時(全程觀看并成功簽到2次);
2.持證人:需用綁定金庫網(wǎng)賬號的手機號進行報名;
3.添加金庫網(wǎng)官方微信:jinkushichanglianxi,參與更多活動,有機會獲得學時。
李可書老師是法學博士,經(jīng)濟學博士后,資深律師,股權激勵“三步法”理論創(chuàng)始人。曾輔導過多家企業(yè)企業(yè)成功上市、并購重組及實施股權激勵項目,擁有10余年律師執(zhí)業(yè)經(jīng)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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