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CFP系列認證繼續教育必修課時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際金融理財標準委員會2018-01-12 11:07
各持證人: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FPSB幫助金融理財師保持競爭力、道德標準和執業能力的部署和要求,根據FPSB《金融理財師持續職業發展標準》文件精神,現對CFP系列認證繼續教育必修課時有關工作調整如下:
一、每個認證有效期內學習指定的必修課程2學時。
二、在提交再認證申請前,完成至少30個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包括指定的必修課時2學時)。CFP系列認證持證人應按照《CFP系列認證持證人繼續教育管理辦法(2018版)》要求的繼續教育標準,積極參加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增強職業道德意識,不斷提高執業能力和綜合競爭力。
三、CFP?持證人、AFP?持證人、EFP?持證人以及CPB?持證人,其繼續教育必修課時要求均按照本通知執行。
四、本通知自2018年1月16日起施行。《CFP系列認證持證人繼續教育管理辦法(2013版)》同時廢止。此前所發通知的內容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為準。
國際金融理財標準委員會(中國)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