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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天下聽八方金庫君 2020-08-11 17:11
摘要
8月9日晚,當當創始人李國慶發布個人微博,大意為李國慶和俞渝夫妻的兒子起訴二人,要求法院確認李國慶與俞渝為兒子所代持的當當股份代持協議有效。李國慶聲稱,兒子是被俞渝當“槍”使,是俞渝為保住公司控制權而自導自演的“一場大戲”。
△圖片來自微博
無獨有偶,近日,立訊精密高層之間也出現了爭執,中岳聯拓總經理、原立訊精密集團管理中心高管吳政衛稱與立訊精密實控人王來春存在約5.336%的股權代持糾紛。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慶渝年”大戲、立訊精密案件的背后其實折射了公司治理的問題,暴露了股權代持的相關風險問題。
股權代持又稱委托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股權代持協議,又為隱名投資合同。由實際出資人履行出資義務,并確定投資權益歸屬于實際出資人的協議。根據相關法規,李國慶和俞渝夫婦為兒子代持股權沒有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該股權代持協議就合法有效,兒子的股權代持協議就能得到法律的認可。
△圖片來自網絡
但是李國慶在微博中提到“無論你是什么國籍...”,這其實也是在提醒兒子是外籍人士。根據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發布號令,網絡出版服務、網絡視聽節目服務、互聯網文化經營(音樂除外)、互聯網公眾發布信息服務是禁止投資的項目,增值電信業務(電子商務)的外商投資比例不超過50%。股權代持的協議很有可能會因為某些條款被判決無效。但是最終結果還未公布,“大戲”在繼續。
在社會中,簽署股權代持協議有許多原因,或為了避免相關交易的運行,或為了完成一些企業對股東身份的某些要求,或者為了家族財富傳承的準備。無論出于什么原因,為了保護實際利益,往往需要在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之間達成股權代持的協議。對于企業外部人員而言,股權直接歸屬于名義股東。而實際出資人的收益只是一種合同的權利;對于企業內部而言,股權所有權人需要依據股權代持的不同品類來確定。
法律相關規定,實際出資人與顯名股東未簽訂《股權代持協議》或者簽訂的協議無效,將無法得到自己的權利,更無權直接得到企業的收益或分紅。同樣,在顯名股東成為被執行人時,可以對顯名股東的股權進行強制執行。雖然實際出資人為真實權利人,法院也很難要求其停止執行。在實際出資人要求“顯名化”時,若未經過半數股東同意,實際出資人仍然無法行使股東權利。
△圖片來自網絡
李俞夫妻的兒子之前就是當當的隱名股東。隱名股東被顯名股東代持股份,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在法律上是債權關系。當當“太子篡位”案件也就是想讓法院承認他持有的股份,也意味著他隨時都有讓當當歸還其股權、隱名股東顯名化的能力,但是這次他并沒有提出“隱名股東顯名化”這個需求。
而當當網的股權分配問題,是因為李國慶俞渝夫妻二人通過《公司法》、《婚姻法》中對于公司實際控制權的矛盾,俞渝為了保障自己的持股比例,否認離婚說法;而李國慶認為二人情感破裂,處于婚姻存續階段,極大可能會離婚。他將會向法院提出夫妻平分目前持有的股份。
△圖片來自網絡
這場大戲何時落幕還不清楚,但是這場鬧劇必將會影響李國慶和俞渝的離婚財產分割。據當當法務部公布的《當當網20年股權歷史沿革》中顯示,目前當當網控股公司中,俞渝、李國慶和公司治理層,分別劃分持股64.2%、27.51%和8.29%。如果李國慶成功離婚,共同財產平均分,那么他手里就擁有了91.7%/2=45.85%的股權,加上另外支持他的其他股東,他持有的股權大于50%,對當當擁有控制權。
如果法院確認代持協議有效,夫妻二人分割財產時必須刨除所代持的兒子股權,則李國慶和俞渝夫妻共同持有的當當網股權變成了91.7%—18.5%=73.2%。離婚后,各自持有的股權變成73.2%/2=36.6%。如果其子支持俞渝,那么俞渝持有的股權比例就變36.6%+18.5%=55.1%。導致李國慶股權遠低于俞渝持有的股權,意味著他無法拿到當當網的實際控制權。
總而言之,當當“慶渝年”之爭還在繼續。恩愛夫妻共同創業,最終滿紙荒唐,一地雞毛。需以此為戒,分清合伙人角色關系,清晰目標,促進企業良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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